根据财税2023年第43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首次申请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呢?以202310所属期首次申报为例:
我的待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申报—选择202310所属期—进入申报。系统会向列入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名单的企业自动推送如下提示,点击“确定”。
正常申报附表1、附表2等其他附表并保存,切换至主表,此时应纳税额显示为抵减前的。
点击“一般项目加计抵减—本期发生额”,系统会自动带出数字,但需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填列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哦!
首次申报加计抵减企业,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均为1-10月所属期累计数,以3种常见情形举例说明。
情形1A企业非出口企业、非即征即退企业,1-10月所属期进项税额合计100000元,进项转出合计20000元。则:
加计抵减本期发生额=100000*0.05=5000元
加计抵减本期调减额=20000*0.05=1000元
本期可抵减额=5000-1000=4000元
(1)假设A企业抵减前本期应纳税额为5000元
则:本期实际抵减额=4000元
加计抵减期末余额=0
抵减后应纳税额=5000-4000=1000元
(2)假设A企业抵减前本期应纳税额为3000元
则:本期实际抵减额=3000元
加计抵减期末余额=4000-3000=1000元
抵减后应纳税额=3000-3000=0元
情形2B企业为生产型出口企业,202301-202310所属期进项税额合计100000元,内销部分进项转出合计20000元。假设该企业当年仅202301、202310发生出口销售,202301进项税额合计10000元、免抵退销售额30000元、当期全部销售额50000元;202310进项税额合计8000元,免抵退销售额10000元、当期全部销售额20000元。该企业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
根据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则:该企业应当逐月根据外销收入比例计算当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并将累计不得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在本期发生额中扣除(注意,不填列在本期调减额)
202301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10000*30000÷50000=6000元
202310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8000*10000÷20000=4000元
加计抵减本期发生额=(100000-6000-4000)*0.05=4500元
加计抵减本期调减额=20000*0.05=1000元
本期可抵减额=4500-1000=3500元
(1)假设B企业抵减前本期应纳税额为5000元,则:
本期实际抵减额=3500元
加计抵减期末余额=0
抵减后应纳税额=5000-3500=1500元
(2)假设B企业抵减前本期应纳税额为3000元,则:
本期实际抵减额=3000元
加计抵减期末余额=3500-3000=500元
抵减后应纳税额=3000-3000=0元
情形3C企业为即征即退企业,202301-202310所属期:一般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进项转出20000元;即征即退项目进项税额80000元,进项转出10000元。则:
(1)一般项目
加计抵减本期发生额=100000*0.05=5000元
加计抵减本期调减额=20000*0.05=1000元
本期可抵减额=5000-1000=4000元
(2)即征即退项目
加计抵减本期发生额=80000*0.05=4000元
加计抵减本期调减额=10000*0.05=500元
请注意:如为即征即退企业,进入附表4会出现如下弹窗,要求分列10月所属期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进项税额,正确填列后确认。
假设C企业抵减前,一般项目应纳税额为5000元,即征即退项目应纳税额为3000元。则:
(1)一般项目
实际抵减额=4000元
加计抵减期末余额=0
抵减后应纳税额=5000-4000=1000元
(2)即征即退项目
实际抵减额=3000元
加计抵减期末余额=3500-3000=500元
抵减后应纳税额=3000-3000=0元。
核对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的本期可抵减额、本期实际抵减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核对此时主表“应纳税额”是否已显示抵减后的应纳税额,核对无误保存主表,继续申报其他附表及附加税费表,别忘了点击“数据读取”哦,这样附加税费表才能关联抵减后的应纳税额。
由于首次申报加计抵减的企业尚未生成加计抵减台账期初余额,可能会出现如下票表比对异常提示。
别紧张,在确认您填写的数据无误后,点击“强制提交”,选择“是”。
提交后可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经审核填报无误后予以解锁。
1.首次申报企业附表4请填列1-10月累计数,同时别忘了在加计抵减调减额栏次填列进项转出导致的调减额哦!
2.出口企业须逐月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并在本期发生额中扣除。(而不是在本期调减额中扣除哦)
3.即征即退企业须分别核算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
4.别忘了核对附加税费申报表的计税依据哦
5.出现票表比对异常时,请核对申报表是否填列准确,只有因加计抵减台账期初余额为0原因导致的异常才可以强制提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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